发布时间:
2026-04-13 16:4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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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商字〔2026〕5号
通辽市商务局关于全力做好商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通辽市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通市监发〔2026〕28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现就做好商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认真细致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部门单位在上年度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基础上,继续认真梳理本部门承担的商务领域监督执法事项,对有新增或撤销的监督执法事项要在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变更并进行备案。
(二)加强对“检查对象目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动态管理。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强化日常管理,及时更新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不断强化对“检查对象目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动态管理。
(三)完善有关制度。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快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规范流程,确定频次,明确方式,健全记录,进一步细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四)加强督导,严格执法检查。各部门单位在确定好随机抽事项和检查对象目录库基础上,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登录“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系统选取检查对象。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的业务处室,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根据《通辽市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通辽市本级抽查事项,做好本级和各旗县市区商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工作。于本年度9月底前组织完成本领域执法检查。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要求,各地区在规定时间内将《通辽市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通辽市本级抽查检查事项结果在“通辽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系统公示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纳入重点工作,认真推进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场体系建设科牵头抓总职责,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领域抽查方案和通知。
(二)强化监测激励。将“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情况纳入营商环境检测体系,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旗县市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畅通监督渠道。依托12345热线,“蒙政通”平台等建立监督举报机制,接受经营主体和社会公共监督,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严肃通报。
附件:《通辽市商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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