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辽市商务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3 16:39

信息来源:

通辽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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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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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商字〔2026〕7

关于印发《通辽市商务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

现将《通辽市商务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科室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 系 人:杜光远李仰平

联系电话:0475-5775643

2026年4月9日

通辽市商务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以提高涉企行政检查质量和效能为目标,深入推进商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精细化,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促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辽市一业一查市场主体综合监管合规指引》,实现商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动态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确保应建尽建、动态更新。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差异化配置监管资源。规范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减少多头重复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统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和抽查计划

一是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职责,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本部门内部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内容。二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整合各业务条线,能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包含跨部门抽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实际情况,按照风险等级,信用水平,对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发现普遍性问题或者有突发性风险的领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三是年度抽查计划要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度工作计划库中,同时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调整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并在公示系统公示。

(二)动态更新一单两库一指引(细则)

一是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等,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内蒙古)(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在调整完成清单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不得擅自调整。二是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管平台分别建立与清单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三是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管平台中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信息包括姓名,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维护。四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应明确组织领导、抽取方法、检查流程、抽查方式、公示程序、信息共享、监管衔接、归档方式等重点环节。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应根据各抽查事项特点,逐一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

(三)强化信用风险融合应用

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的运用方法:一是在抽取双随机任务时直接运用系统嵌入功能,设置不同风险等级抽取比重抽取检查对象;二是在抽取双随机任务时,同时选择多个子库设置不同抽取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四)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负责统筹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联合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检查日程安排,工作进度等事宜。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联合对抽查事项进行检查。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要按照部门联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负责统一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名单,原则上在同一行业布置的抽查应该避免重复组织。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探索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领域和方式,主动协调,实现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双随机监管。

(五)严格结果公示与运用

执法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按照一次一档原则归档保存。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检查部门原则上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监管平台录入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应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形成闭环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按照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原则,以一单两库一细则为基础,负责推动、指导、督促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参加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三)强化考核督查

通辽市商务局将定期调度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进展情况,请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